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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振会带队赴苏浙进行考察调研

发布日期:2024年04月28日 09:26点击次数:

为深入学习先进的生态环境保护理念和模式,服务地方经济建设,探索环境保护和根本性治理大气的工作方法,4月22日—24日,山东大学生态环境损害鉴定研究院(以下简称“研究院”)院长高振会带队赴苏州、宁波和杭州进行考察调研。

4月22日上午,高振会一行前往苏州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座谈。市生态环境局执法局局长唐剑飞等单位领导及相关科室代表参加此次会议。会上,大气科、固体科和宣传科分别介绍了大气、无废城市和信息管理平台工作;执法局详细讲解了自查纠查平台;该平台是企业变被动为主动,及时发现问题自我改正,化解了企业与执法部门之间的矛盾,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间,研究院一行对此表示高度赞扬,也为承担的临沂大气项目保障工作提供了借鉴。唐剑飞唐局长则对研究院的来访表示了欢迎,并表示在生态损害鉴定赔偿工作方面亟需山大专业团队的帮助,以提升执法效率。

随后,研究院一行前往台湾国巨电子元件(苏州)有限公司进行现场考察调研。研究院一行对企业的环境污染整体管理、治理能力进行了实地参观和交流,观摩了自查纠查平台使用情况。

同日下午,研究院一行前往清华苏州环境创新研究院进行交流。在总经理冯亮的陪同下,研究院参观了展厅并进行了座谈。王副总详细介绍了水纹库溯源技术和典型案例,与会专家对该技术表示认可,并表示将研究院纹库、工业固废指纹库等方面加强技术交流。

423日上午,研究院一行赴宁波市生态环境局进行调研座谈。市生态环境局固废处处长唐文彪、大气科处长赵世平、执法队等相关科室及宁波市环科院专家参加了此次会议。会上,赵世平介绍了VOCs管控工作,重点聚焦于源头替代。宁波市环科院分享了宁波市石化行业存在的问题,并介绍了宁波市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与会人员就宁波市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经验和成果进行了讨论。高振会表示,这些经验对于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具有重要意义对于研究院临沂大气项目保障工作方面的提升具有重要借鉴意义,为临沂大气项目保障工作制定类似的政策和方案提供了参考。中午朱建荣局长会见了山大一行。

同日下午,研究院一行前往宁波大地化工环保有限公司进行现场调研。在现场调研中,高振会表示该厂在固废的收集运输处理全过程采用了智能化管理的方法值得研究院认真学习。

424日,研究院一行赴浙江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进行学术交流,浙江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环境健康研究所教授庄树林、教授张建英以及硕博生参加此次交流高振会详细介绍了环境法医学学科的发展历程、应用现状,并强调了其在生态环境保护中的重要性。与会人员就该学科的前景及合作展开了深入交流。张建英对环境法医学专业表示高度认可,结合毒理学提出了环境效益的新要素,并强调了环境生态与司法结合中存在的问题,同时对其所在研究院的优势领域进行了介绍她希望未来双方能够进行更密切的合作。

当日下午,研究院一行前往浙江省环科院进行调研。浙江省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副处长金素红浙江省环科院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所主任徐灏龙等领导参加此次座谈。本次座谈主要围绕生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工作中的问题和建议展开。金素红介绍了浙江省环境损害鉴定的整体建设状况及管理情况徐灏龙提出了该领域存在的难点和优秀做法,并对标准建设提出了具体的思路和建议。高振会表示,下一步将共同努力,做好白皮书的编制工作,推动生态环境损害鉴定的工作技术标准体系建设。

在此次考察交流中,研究院一行与各地相关单位深入交流、互相学习,共同探讨了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关键问题。通过分享先进经验、探讨合作机会,增进了各方对于生态环境治理的认识和理解,为今后的合作提供了坚实基础也为推动临沂市空气环境保护根本性治理工作提供了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支持。通过借鉴先进经验、加强合作交流,研究院将继续以习近平生态文明建设思想为指引,不断提升科研水平,积极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为建设美丽中国贡献更多力量。

山东大学教授赵大传、副教授孙婷等七位专家一同进行调研。


【作者:王金铭;编辑:王金铭;审核、责任编辑:林佳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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